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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永临结合供电设施勘察设计DLSJ-1标
发布时间:2019-08-08 人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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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项目 1 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四川省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36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除争取国家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目前 K0 000-K51 760 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 K0 000-K51 760 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川交函【2017】308 号)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项目业主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 1 标段(K0 000-K51 760 段)临时工程、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川发改基础【2016】365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82500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为峨眉山市南侧,设置峨眉枢纽互通与乐雅高速乐峨连接线相接,止于雅安市汉源县北侧,设置汉源流沙枢纽互通与G5京昆高速相接,路线全长123.468km(乐山境内79.668公里,甘洛县境内8.6公里,汉源县境内35.2公里)。本次招标:1标段(K0 000-K51 760段),路线起点为峨眉山市南侧,止点为峨边大渡河特大桥,路线长度51.67公里。主要规模:设置桥梁23703.535米/42座,其中特大桥13153.44米/6座,大桥10197.58米/30座,中桥455米/6座,无小桥;设隧道15410.5米/8座,其中特长隧道9542.5米/3座,长隧道5297米/3座,短隧道571米/2座;涵洞及通道31道,无分离式立交、人行天桥、渡槽。设匝道收费站5处,管理分中心1处,管理处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

    2.2 技术标准: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 25.5 米,分离 式路基宽度 12.75 米,桥梁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公路-I 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桥涵及路基 1/100; 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采用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 米。其余技术指标按部 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 本次 1 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桩号为 K0 000-K51 760)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桥涵、路面、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及其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预计工期:预计工期为 54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保修期 60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具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条件及财务要求:

    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5 亿元,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近一年(2016 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货币资金≥5 亿元或银行授信额度≥10 亿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为 C 级及以上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或禁止投标期内; (3)业绩要求: 2012 年 1 月至今,在同一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中分别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 50km 的路基、沥青砼路面 及交安工程(可以为不同标段);2012 年 1 月至今,独立施工完成至少 1 座主跨不小于 150m 的高速公路 连续刚构桥梁;2012 年 1 月至今,独立施工完成至少 1 座单洞长度不小于 3000m 的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提供施工业绩的工程项目应以交通运输部(http://glxy.mot.gov.cn/BM/)“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4)投标人的检测机构母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注: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不能为施工监理、监理试验室。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可依法进行分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分包管理办法执行, 本项目交安工程不得分包。

    3.4 投标人关联关系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单位负责人,本处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11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 有关通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网站自行查阅和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00~10: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 月 12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 33 号)本项目开标室。

    6.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4 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的。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

    7.投标保证金

    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50 万元;

    (2)C 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 6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www.scjt.gov.cn)、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和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sclhgs.com)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资料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7-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7-2)

    3、近五年已完成类似业绩汇总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表 7-3)

    9.2 公示资料包封: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 WORD 格式的电子文档保存在 U 盘内(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9.3 投标人公示资料公示及其应遵循的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招标人按照各投 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www.spprec.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4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川交函[2015]854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和川交函[2015]854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峨眉山市大佛南路 115 号工行大楼 11-7 号

    电 话:028-87678196

    联 系 人:钟先生、赵女士

    网 址:http://www.sclhgs.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111 号五楼 502、503、504 号

    邮 政 编 码:610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28-85283755

    传 真:028-85283751

    招标人:四川乐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5 月

    报名网址:http://pcwp.cn-syjjx.com/html/tender/zhaobiaobaoming.html?billid=aa6b25faf822-99c2-ad4c-2854-782e30f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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